2009年2月26日 星期四

2/24 館藏發展

圖書館權利宣言為以下六條

1. 圖書館應滿足所服務社區內民眾的興趣和資訊需求。不能因為作者的背景、種族、觀點等因素而被排除。

2. 圖書館應該提供過去和現在所有觀點的資料和資訊。資料不應該因為個人或教義不同而遭到排除。

3. 為了滿足提供資訊和啟發的責任,圖書館應該挑戰檢查制度。

4. 圖書館應該和個人或團體合作,關心那些被剝奪自由表達和自由思想之事。

5. 使用圖書館的權利不應該因為種族、年紀、背景、觀點等原因而遭到排除。

6. 具有展覽空間和會議廳的圖書館應提供公平使用的機會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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